此外,今年12月,郴州市纪委把张春阳、刘志伟二人当作家风建设反面典型进行通报: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副书记、台长张春阳默许妻子段某斌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段某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基本退休费处理;北湖区监委原主任科员李晴利用其丈夫刘志伟职务便利及影响收受他人财物,李晴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处理。
刘志伟的案例还进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作的《叩问初心》专题片,警示后人。
曾搭班子的老台长被指搞“小圈子”
说完张春阳的生活圈子,再来说说他的工作圈子。
他的前任罗清华于2017年4月落马,张春阳2017年5月接任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填补了罗清华留下的职缺。
罗清华公开履历显示,2012年05月至2017年05月,其成为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台长。可以看到,2012年8月至2015年6月,罗清华曾与张春阳搭班子。
观海解局注意到,2017年7月,郴州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典型案例,其中指出市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副书记、台长罗清华结“小圈子”,搞团团伙伙的问题。通报指出,罗清华于2011年6月至2017年3月,在单位结“小圈子”,搞团团伙伙。在人事安排上,重点使用“小圈子”人员,先后将“小圈子”人员委任分管重要部门或安排到重要岗位。在经济上,在单位内形成稳定共同利益关系的利益集团,将绩效高、有创收利润分配的重要工作岗位交给“小圈子”人员;在奖金分配、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小圈子”人员。在工作、生活上,出差或应酬、公款吃喝,都与“小圈子”人员在一起。而“小圈子”人员也向罗清华赠送财物,输送利益,尤其是罗清华每年过生日时,“小圈子”人员聚会庆祝并购买生日礼物赠送给罗清华。罗清华等人江湖习气严重,“小圈子”人员称呼罗清华为“老大”或“老板”,罗清华与“小圈子”人员形成人身依附性较强的上下级关系。
今年7月底,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召开以“净化政治生态”为主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及要进一步对罗清华、张春阳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彻底肃清其遗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