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注意事项
1.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考后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2.2018年参加全国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参加我省2019-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达到我省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我省成绩合格证,参加我省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2.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年以上;
3.不具备《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学历、资历的,须具备《关于印发高教等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湘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四)关于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的特别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