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洪春,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曾任武汉市委常委、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汉南区委书记。经查,胡洪春背离党的宗旨,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销毁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虫草推销等有偿中介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贯彻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法规不力,对辖区内违规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造佛失察失管,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负重要领导责任;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胡洪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舒健案 出国期间先后多次到赌场赌博
舒健,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曾任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经查,舒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调查期间,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环集团40余名党员干部先后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情节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在三环集团下属多家企业持股获利,搞权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在出国(境)执行公务期间,先后多次到赌场赌博。违反国家法律,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舒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陈新林案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陈新林,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曾任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经查,陈新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用于公务接待的土特产费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陈新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杜云生案 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杜云生,男,汉族,1951年12月出生,曾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厅长,2015年1月退休。经查,杜云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违反国家法律,涉嫌受贿罪。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杜云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楚天都市报记者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