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8年9月8日-9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请向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提供准确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寄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
5. 2018年9月14日前,市、州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情况报告单》的整理汇总,并将记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告单原件报送省会计考办。
6.2018年10月10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评卷工作书面报告。
在2018年网上评卷过程中,继续排查雷同试卷,对疑似雷同的试卷,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7.2018年10月20日前,按全国会计考办要求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20日内,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考的市、州级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后,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具体分值。
8.11月20日前,市、州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年度考试工作总结。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六、考场设置
市、州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要求设置考场。我省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考场设在武汉市,中级考试考场全部设在省辖市州以上中心城市。考场原则上应设置在开展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点。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在组织考试报名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报名条件,按照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的要求,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一手抓考试试卷的安全保密,一手抓考生报名信息等资料的安全保密。要加强教育和检查,严格落实试卷保密场所、保管程序等方面的规定要求,配发到各地的保密u-key要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凡泄露考试工作信息,包括考生报名相关信息的,均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三)对于报名、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省会计考办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请示后处理。
市、州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要继续优化考试服务措施,精心做好考试保障、人员培训、应急预案等各项考务工作,确保2018年度考试任务圆满完成。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