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红旗教育
以学员满意度、以学员学习效果为本

新红旗教育机构介绍
新红旗教育: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以学员满意度、以学员学习效果为本”的教育宗旨;树立发扬七大价值观——学员至上,团队合作,诚信敬业,奉献精神,勇于竞争,充满激情,服从指挥,立刻执行;时刻坚守新红旗教育企训——坚守承诺,永争**。每年累计培训学员2000余人,服务企业百家,均受到学员和企业的好评,建立了强大的学员口碑,有超过60%的学员是**老学员推荐转介绍而来。
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对应职称级别:高级
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新红旗教育培训中心
新红旗教育:专注于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认证培训、企业内训咨询、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大学生成长指导规划、大学生就业服务等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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