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后,病毒存活时间变长,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压力。连日来,多地发现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近日,我省沧州市献县检出6份阳性冷冻肉,针对这一情况,今天上午,沧州献县新型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有关情况的通告,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从事冷链物品装卸工人,核酸应检尽检。
冷冻牛肉、冷冻鸡翅、冷冻猪肉……刚进入12月,短短几天时间,包括山西、安徽、辽宁等多省份频繁曝出冷链环境中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日前,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重要公告。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的公告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监管,规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守牢冷链食品风险防控底线,保证携带新冠病毒的进口冷链食品不进入我市,现就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食品生产者、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单位、单位(含学校)食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小摊点、从事冷链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冷链食品监管工作公告如下: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公告》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指南》要求,切实做好从业人员防控、装卸储运过程、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防控。
二、按照“四不准”原则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一是从国外、省外购入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于购进食品到达我市行政区域前24小时,向货物到达目的地县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备,未进行报备的不准上市销售;
二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向进口商、供货商索取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消毒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批次进口货物入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凡是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三是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应用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的通告》要求,如实上传进口冷链食品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并加贴“河北冷链食品追溯”电子追溯码,11月23日起,凡是没有录入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四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不齐全,不能说明购进来源的,不准上市销售。
三、企业库存的冷链物品要参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要求,对进口冷链物品包装盒、环境进行消毒处理,以不影响物品安全性和品质的前提下,消毒到最小密闭外包装,消毒后,出具该批次货物已经消毒证明,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出库、销售、使用。
四、请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如进口冷链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2020年12月7日
我市具体是怎样预防食品引发的输入性疫情风险?
以双桥区为例,双桥区监督管理局紧急启动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方案,对全区存量和新增进口冷链食品分批次进行了应急处置。
对存量进口冷链食品:一是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对全区99个冷库内的进口食品全部登记造册,建立追溯机制。二是对冷库内存量食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消毒。三是在全面完成核酸检测的基础上每周对冷链食品外环境和从业人员进行抽检。
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事前是要求进口冷链食品进货商在运输车辆到承24小时前,向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卫生健康局报备,提交进口冷链食品“一表四证”即进货备案登记表、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事中是在运输车辆到承后,按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在空旷场所滞留,对驾驶员和车辆及货物进行核酸采样,采样结束后进行全车消毒。事后是根据核酸检测结果进行处置,如核酸检测阴性,车辆准予驶入市区,对存储的冷库进行全面消毒后,由进货企业将冷链食品信息录入河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生成电子追溯码后在食品外包装附码后,准予其在市场内销售流通。如核酸检测阳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车内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密切接触人群进行隔离观察。
昨日,双桥区完成全区首例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