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对象初选(4月10日前)。武警部队对报名对象的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进行资格审查,视情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集中初审,符合条件的列为初选对象。
(三)实地考察、全面筛选(4月20日前)。招录单位通过听取介绍、查阅档案、走访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初选对象的现实表现、学业成绩、遵纪守法等情况,筛选确定预选对象。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安排和形式方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请根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四)体格检查、政治考核(4月25日前)。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预选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五)专业考评、集中遴选(5月20日前)。招录单位统一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集中进行领导能力、意志品质、身体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等内容的考评。专业考评时间、地点待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束后具体明确。
(六)统一把关、审定对象(5月底前)。在招录单位考察考评的基础上,武警部队对招录对象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把关,研究确定拟招录对象。
(七)核准确定、办理手续。招录对象核准确定后,相关单位及时组织人员报到、入伍训练、当兵锻炼和办理入伍手续。
四、授衔定级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首次授衔定级,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其中,①本科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授予武警少尉警衔,待遇级别定为十八级。②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的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七级;取得博士学位的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五级。具体待遇保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对个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招录资格,用人单位将保留诉诸法律权利。本次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考察考评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和进行招录代理,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报名人员按照招录程序做好相关准备,保持联络方式畅通。
信访举报信箱: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干部局调配处,邮编:100089;举报电话:010-68795264。
2021年武警部队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
联勤保障部队公告
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联勤保障部队所属部分医疗(疾控)单位的临床、科研岗位,共计57人,以院士团队和创新团队为主。
二、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录对象
“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者“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应届毕业生。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以及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在招录范围之列。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政治考核标准要求。
2.学历条件。取得招录岗位所需专业的博士学位。
3.年龄条件。截至2021年6月30日,不超过34岁。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4.身心条件。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符合军队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5.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体育运动队骨干、曾经服过现役的优先。
三、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招录条件人员按照有关要求,于3月25日至4月5日,登录军队人才网()自主报名。
(二)考察筛选
报名截止后,联勤保障部队对报名对象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初选对象进入后续环节。各用人单位采取查阅档案、走访了解、面试笔试等方式对初选对象进行考察,筛选确定预选对象。
(三)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确定为预选对象的,由省军区系统兵员征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通知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四)专业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