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以及填写《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附件2)。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省直、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请选择广东省直报考。
2.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下载并打印《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待该项考试成绩公布后,再交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进行考生资格复核。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考生信息表》的下载和打印。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7年8月28日至9月8日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2.考试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六、成绩公布及考后资格复核
(一)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10月25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二)考后资格复核
省直考区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的程序。考试成绩公布后,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广东人事考试网()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3)。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4),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七、证书领取
省直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附件:
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3.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4. 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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