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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义务植树开展40年来,福建国土绿化成效卓越,植被生态质量和生态文明指数均居全国第一
履“植”尽责,40年种树25亿株
台海网4月10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在又一年植树造林热潮中,我们迎来了全民义务植树开展40周年。
40年来,福建全省累计参加义务植树6.34亿人次,植树达25.17亿株。在全民义务植树的带动下,福建国土绿化成效卓越,城乡绿化面貌焕然一新。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6.8%,连续42年领跑全国;植被生态质量指数和生态文明指数均居全国第一;在全国率先实现九市一区全部获评国家森林城市、所有县(市)全部获评省级森林城市“两个全覆盖”。
绿色接力,众人植树树成林
3月是东山县的“植树月”。每年这时,东山县陈城镇岐下村村民陈朝成,总会雷打不动地来到县里的义务植树点,认真地种上几株木麻黄。
东山岛曾饱受风沙之苦。“不制服风沙,就让风沙把我埋掉!”时任县委书记谷文昌立下铮铮誓言,带领东山干群筑堤拦沙、种草固沙、种林防沙,绿了海岛,富了乡民。
1981年,谷文昌病逝。也是这一年,我国决定在全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绿色接力,生态传承。东山将每年3月12日植树节拓展为3月“植树月”,发动干部职工、党员群众组成植树大军,全县全员抓绿化。近3年,累计投入1.91亿元,造林1.94万亩,全岛绿化率超过94%。曾经风沙肆虐的岐下村,早已“举首不见秃头山,下看不见飞沙滩,上路不被太阳晒,树林里面找村庄”。
众人拾柴火焰高,众人植树树成林。
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
从此,义务植树,成为福建人民与春天不变的约定。
“每年植树节期间,我省各级党政军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履行植树义务,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八闽大地掀起一浪高过一浪的植树造林、绿化家园的热潮。”省林业局局长陈照瑜说,福建积极搭建义务植树便民信息服务平台,构建义务植树参与便捷化渠道,每年规划一批义务植树点和林木绿地认养点,面向社会公布。
在全民义务植树的带动下,城乡居民植树造林、见缝播绿的积极性持续高涨,种纪念树、植纪念林成为风尚,认建认养、捐资助绿逐步兴起,“植绿、护绿、爱绿、兴绿”已成全民共识和自觉行动。
全民义务植树为推进国土绿化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目前,福建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6.8%,连续42年领跑全国;城乡多项绿化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码”上植树,全民植绿新风尚
今年植树节前,“我为红军长征出发地种棵树”项目在长汀县启动。公众足不出户,动动手指,便可“码”上种树。每捐15元可折算成1株树,并由专业营林人员种植在长汀县南山镇中复村。
中复村树种单一,林木稀疏、矮小,植被覆盖率低,生态较为脆弱。今年开始,当地将开展为期3年的绿化美化行动,实施造林绿化278亩,开展抚育管护工作,修建作业步道5公里。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40年来,全省绿化面积持续扩大,义务植树面临‘要种树、地难找’局面。”省林业局副局长刘亚圣说,与此同时,义务植树对专业化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专业团队科学造林,更能保证成活率与林分质量,避免年年种树不见树”。
拓展义务植树内涵,创新履“植”尽责形式,势在必行。
2017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出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将尽责形式拓展至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认种认养、捐资捐物、自然保护、志愿服务、设施修建、其他形式等八大类。
“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应运而生:开通“福建全民义务植树网”,建设“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上线多元尽责项目,实现义务植树多样化、便利化、常态化。去年推出的“我为长汀水土流失精深治理种棵树”,是其中的经典项目。
位于长汀县大同镇与策武镇交界的马兰山,曾是典型的中强度水土流失区。为改善生态面貌,当地开展为期3年的水保生态示范林建设绿化美化行动,并发起在线认捐公益行动,累计吸引2.64万人次参与,捐款额达118.9万元。过去一年,马兰山造林405亩,修建步道10公里,遍植米槠、火力楠、乌桕等乡土阔叶树。重披绿装,颜值飙升。今年春节,马兰山成了闽西乡村旅游新晋“网红打卡点”。
不仅仅在闽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已在八闽大地成为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