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福建心理咨询师考试论文答辩时间9月16日-17日、9月23日。
关于开展2017年5月份统考论文答辩的通知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有关统考报名点:
为完成我省2017年5月份统一鉴定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及等级
答辩的职业及等级包括:一、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二级企业培训师;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职业指导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一)答辩时间:
2017年9月16日-17日、9月2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二)答辩地点:
9月16日-17日(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5号。该校区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请注意)
9月23日(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7楼,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龙山巷龙山大厦7楼)
具体名单及顺序请查看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有关统考报名点应重视论文答辩工作,并及时通知符合答辩条件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士兵证、军官证、护照)及准考证准时到场参加答辩,杜绝替考现象。
四、注意事项
(一)携带材料要求:所有参加答辩的考生(不论是正考、补评审还是补答辩的考生),除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自备一式三份纸质论文到答辩现场。
(二)所携带纸质论文要求:不得附带封面、不得含有考生姓名及相关信息(如具体工作单位名称)。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答辩。
(三)答辩联系人:张炜,联系电话:0591-87568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