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报考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各级考试机构和相关学校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规定执行。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擅自统计和泄露报名报考信息。
考生不得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材料非法获得报名报考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报考资格,如已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成绩。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安全保密、考场设置和实施程序全部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执行,考风考纪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