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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义乌心理咨询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最新发布)

蚂蚁考呗网     [ 2018-03-09 ]   点击次数:

 义人社〔201823  

  关于做好义乌市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职业资格鉴定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8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81号)的有关规定,今年5月份针对2017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等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及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

  (二)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和劳动关系协调员二、三级职业资格鉴定。

  一级(高级技师)职业(工种)主要包括:电工、钳工、车工、铣工、焊工、磨工、汽车维修工、铸造工、锻造工、评茶员、眼睛验光员、美容师、美发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金属热处理工和机床装调维修工。

  (三)市本级日常鉴定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下等级职业资格鉴定。

  主要包括:汽车维修工、电工、钳工、车工、铣工、焊工、美容师、美发师、保安员、评茶员、茶艺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育婴员、防水工、混泥土工、钢筋工、砌筑工和架子工。

  以上鉴定职业(工种)如遇政策变化,将根据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鉴定时间安排

  全国统一鉴定日期为51920日和1117日。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等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补考日期是51920日(详见附件一)。

  全省统一鉴定日期为519日和1117日,详见《2018年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附件二)。

  市本级的日常鉴定工作依旧坚持统一鉴定日制度。统一鉴定日定在每月的第二、四周的周二和周四(详见附件三),若遇节假日,自动顺延至下个鉴定日,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鉴定日期的,另行通知。各鉴定培训机构若因工作或生产(经营)冲突确需调整鉴定时间的,应报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

  三、鉴定申报

  (一)条件查询

  各职业(工种)申报条件请登录职业标准信息系统检索查询。网址:http://ms.nvq.net.cn/nvqdbApp/htm/biaozhun/index.html

  (二)报名方式

  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生个人登录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在线报名系统(http://zynl.zjhrss.gov.cn/online )注册报名。全国统一鉴定网上报名时间以各期职业鉴定实施方案为准,全省统一鉴定网上报名时间分别为320-29日、99-24日。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确保准确无误,信息上报后,将不予修改。

  市本级日常鉴定:参加鉴定人员可选择到相应的培训机构报名,也可到市人社局行政审批科(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以下简称“行政审批科”)报名。

  (三)申报审核

  全国()统一鉴定:根据网上报名要求提供相应资料,送行政审批科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收到缴费通知后,按照要求自行缴费。具体时间安排以各期职业鉴定实施方案为准。

  市本级日常鉴定:各鉴定培训机构和申请鉴定人员需在当次鉴定日前7个工作日,向行政审批科递交申报资料,并提前2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财务核算,逾期的顺延至下个鉴定日安排。相关的送审资料包括:

  1、《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四);

  2、身份证、原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

  32寸白底照片两张。

  四、工作要求

  (一)各鉴定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和报名工作,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鉴定培训机构要对照《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所有送审资料中与原件对应的复印件均应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信息一致”字样,经办人需签名确认,同时做好各类资料归档保管。

  (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指定鉴定场地后,各鉴定培训机构要自觉配合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做好鉴定日工作,协助维护鉴定现场秩序,保证鉴定安全质量,

  (四)各鉴定培训机构要合理安排培训计划,定期发布鉴定公告,公开鉴定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和鉴定时间,营造公开、透明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氛围。

  五、联系方式

  义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管理科

  联系人:刘银轩,电话:0579-85322926

   

  附件:1义乌市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35

   

   

   

  附件1

  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日期

职业名称

等级

考试时间

备注

5

19

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4-3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2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上机考试

1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职业指导

人员

(补考)

4-1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技能操作考核

二级、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理财

规划师

(补考)

3-2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级综合评审

上机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1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6:00      综合评审

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5

20

心理咨询师(补考)

3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2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上机考试

电子商务师(补考)

4-2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上机考试

企业培训师(补考)

3-1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技能操作考核

二级、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11

17

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4-3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2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上机考试

1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附件2

  2018年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日期

职业名称

等级

考试时间

519

1117

劳动关系协调员

3-1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3:30-15:00  一、二级综合评审

  

1

08:30-10:30      理论知识考试

13:00-15:00      专业能力考核

综合评审于理论考核后1周内组织。

铸造工

08:30-10:30      理论知识考试

13:00-17:00      专业能力考核

综合评审于理论考核后1周内组织。

磨工、车工、铣工、

汽车维修工、钳工、

电工、锻造工、

金属热处理工、

机床装调维修工、

美容师、美发师、

评茶员、茶艺师、

眼镜验光员、

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

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

1

理论知识考试为纸笔作答、题卡作答或上机考,830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试卷标注时间为准;

操作技能以实操、实操+笔试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安排在统考单日或次日完成;

综合评审于理论考核后1周内组织。

           

   

   

  附件3

  义乌市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

   

月份

鉴定时间

三月

6日、8日、20日、22

四月

10日、12日、24日、26

五月

8日、10日、22日、24

六月

5日、7日、19日、21

七月

10日、12日、24日、26

八月

7日、9日、21日、23

九月

11日、13日、25日、27

十月

9日、11日、23日、25

十一月

6日、8日、20日、22

十二月

11日、13日、25日、27

   

   

   

 

  附件4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

 

手机号码

 

证件号码

 

考生来源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现职业资格

等级

 

现职称等级

 

申报职业

 

申报等级

 

考核科目

 

申报条件

 

本职业工作

年限

证明

申报人             在本单位             岗位工作,已满      年,同意报考            职业        等级职业资格鉴定,特此证明。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盖章)

        

申报人

承诺

1. 本人自愿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2. 本人自愿遵守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

3. 如填写的信息虚假不实,愿意承担取消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和其他法律责任。

本人确认并承诺上述条款。

 

申报人签字:                                        

培训 单位 意见

申报人已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完成申报鉴定职业的培训,共    学时。

经办人:

(盖章)

      

鉴定

所(站)意见

 

初审通过   

初审不通过 

 

审核人:

(盖章)

      

鉴定

中心

意见

 

复审通过     

复审不通过   

 

审核人:

(盖章)

      

                   

  备注:1. 申报人资格初审时需同时携带以下材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现有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本表一式两份,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申报人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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