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证件类免冠浅色背景照片,要清晰可辩(像素190*260且大于10K小于20K)。上传照片不清晰、半身照、自拍照、侧身照、发型遮脸、照片拉长或变形等均按审核不合格处理!
3、附件:鲁人社字[2018]81号;工作年限证明;《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操作说明。
五、材料审核地点
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九楼鉴定二科,联系电话:0539-8609961。
附件:1、考评表、证明材料
2、鲁人社字〔201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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