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将考生个人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原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和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等顺序整理装订,同时必须提供学历证(学生证)、原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身份证原件在考核鉴定考场审核;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在校生,由学校出具有经办人、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江西省全国统一鉴定学籍证明汇总表》(见附件5)。
申报单位要严格按各职业、等级鉴定申报条件,对考生资格条件和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审。申报单位提供的考生报名信息及材料须真实有效,应与网上报名基本信息一致,顺序相同,以便核对,否则不予审核,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对提供伪造学历、学位证书等各类虚假材料参加鉴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或成绩,缴纳的鉴定费用不予退还。
(三)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个人报考的考生可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单位报考的可使用本单位培训机构代码、密码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管理后台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可查看缴费是否成功,逾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或单位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补考的考生,仅需缴纳补考科目费用。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或单位可于考前5天内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各职业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阶段的时间安排见附件6。
六、鉴定收费
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92号)规定执行。
七、成绩查询
收到部中心下达的考生成绩后,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及时将成绩录入,并在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公告,考生可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通过网上公布的职业资格证书合格人员文件,查阅相关合格人员名单,也可通过首页成绩查询栏输入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号查询本人成绩。
八、证书领取
鉴定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经办大厅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也可在报名时申请邮政快递送达;单位申报的,单位凭介绍信统一领取。
九、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及相关职业的补考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把工作做细,确保鉴定质量,保证平稳过度。
(二)各地要加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资料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完善保密制度,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将考试资料保管、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生泄密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各地要严格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省直考场设置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安排,各设区市负责本地考场设置安排。根据各地报考人数,按照“零风险”原则和考场设置要求,考点要相对集中,所有考生必须到指定考点集中考试。要始终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规范操作的要求,并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全国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四)工作中有政策方面的情况、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人社厅职建处反馈,联系电话:0791-86386105;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791- 88332676、88312232、 88311564、 88319039
附件(点击下载):
1.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doc
2. 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doc
3.江西省全国统一鉴定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doc
4.江西省全国统一鉴定单位申报表.doc
5.江西省全国统一鉴定学籍证明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