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简答题(本小题12分)李某和王某二人欲共同经营餐饮业务,故准备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在甲公司设立过程中,李某发现一家位置良好的店铺正在招租,为了防止他人抢先租下该店铺,李某以自己名义于2022年2月10日与房东乙公司签订了店铺租赁合同,租期2年,约定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1个月后进行支付,此后每半年支付一次。2022年2月25日,乙公司向A银行申请了流动资金贷款,并以该出租给甲公司的商铺设定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借款借期1年。
2022年3月1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了甲公司的营业执照,甲公司正式设立。2022年3月9日,乙公司向李某请求支付首期租金,李某以该房屋是为了甲公司经营而租赁为由拒绝支付,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该笔租金,甲公司、李某也与乙公司协商一致变更了合同主体,改为由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其他合同内容未做变更。
此后,甲公司内部确定,用租下的店铺经营新中式茶饮业务,遂于2022年4月5日与供应商丙公司签订了全套设备、用品、家具的采购合同,合同价款为120万元,双方约定丙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将全部合同标的送抵甲公司指定的店铺内,甲公司收到货一个月内进行付款,甲公司付清全款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旧归属于丙公司。丙公司依约送货,2022年5月,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货款100万元,剩余20万元未支付。丙公司催告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后,甲公司未予以回应,遂丙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向甲公司主张取回全部合同标的物,甲公司同样未予以回应,并于3日后支付了剩余20万元货款。
2022年6月,为了预防经营中的各类风险,甲公司向丁保险公司针对茶饮店内的各类财产购买了商业财产保险。2023年3月,茶饮店经营1年时间之后,业绩不佳,甲公司决定转型,将该店铺调整为川菜馆,但未将该调整告知丁保险公司。
2023年2月24日,乙公司向A银行申请的贷款到期,乙公司无力偿付,A银行遂行使抵押权。
2023年5月,当地消防部门进行消防检查,发现该店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已经被放置了厨房设备,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遂当场作出行政处罚,要求停业整顿。甲公司针对该处罚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未予受理。
2023年6月,因在店铺内使用明火,造成店铺内发生火灾,产生损失50万元,甲公司向丁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后拒赔。
2024年2月,店铺租赁合同到期后,甲公司继续使用该店铺,并按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租金。3月,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于2个月后解除该租赁合同。
要求:
根据公司、合同、物权、保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向李某请求支付租金,李某是否有权拒绝?简要说明理由。
(2)丙公司是否有权主张取回向甲公司发运的全部合同标的物?简要说明理由。
(3)A银行行使抵押权是否影响甲公司使用该商铺?简要说明理由。
(4)甲公司针对消防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简要说明理由。
(5)丁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6)甲公司是否有权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