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我中心从即日起至2017年 2 月 28日,对外发放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增考合格证明。请选择广州市报名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经资格复核,符合报名发证条件的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资格证书或增考合格证明。
发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发证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咨询电话:020-83543605。
拿证后注册流程:①受理→②区县建委初审→③市建委复审→④决定→⑤告知
初始注册:
注册周期: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