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财政部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审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后,由中评协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成绩单。
3.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其合格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证书领取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已取得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考生,根据中评协通知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时,考生可登录省评协网站,详见网站公告。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协议》和《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完成即视为认同并承诺遵循上述文件规定。
(二)考生在考试前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中评协将于2021年8月20日至9月19日开通资产评估师考试机考练习。考生可登录考试平台提前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通过考试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评协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考试相关消息将在中评协网站()、省评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上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谨慎登录其他网站的链接,以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诈骗。
(六)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021-61651876或者在考试平台页面点击“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问题,可拨打中评协电话010-88339662、88339667(工作日9:00—17:00)或咨询省评协考试培训科025-83308819(工作日9:00—17:00),也可将问题发送至考试报名专用邮箱:ksbm@cas.org.cn。
(七)中评协、省评协不出版考试习题集(全真模拟试题),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出版考试习题集(全真模拟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