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结合实际任选其一
二、报考条件、级别
凡符合原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如下: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三科(不符合免试条件)”。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报考科目为“考二科(符合免试条件)”。
2.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一科(符合免试条件)”。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三、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应及早完成用户注册,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仔细了解本次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1.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2.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 报名流程。用户注册、阅读《报考须知》、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签署《承诺书》、确认报名信息、缴费、现场核查。
(1)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已经升级(系统升级不影响考生原有成绩),所有报考人员须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填写个人身份和学历、学位信息。
(2)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3)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