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测评综合能力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9-8769897(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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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人岗位条件表.xls
2020年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