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果确认体温<37.3℃且无其他可疑症状的,可进入或返回考场继续考试。监考老师在考场记录单上记录应急处置情况,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和参与诊断的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相关情况同时报领导小组。
(三)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时,必须确保试卷、答题卡安全,并做好个人防护,纸笔考试原则上不安排考试补时。需立即离场救治的,应告知考试保密相关事项,在取得相关承诺和登记备案后交由卫生防疫部门送医就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如有考生或考务工作人员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考点应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密切接触者,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单元,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场地等措施,暂时限制所有可能与病例接触人员的活动,尽快查明可能的感染源。严格落实消毒措施,对可能的污染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五)疫情防控实行“零报告”制度。考点出现身体状况异常人员等情况,按照即收即报原则,考点主考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逐级如实汇报,不得延报、瞒报、漏报,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六)各考点要对因体温检测或电子健康标识等异常不能进场参加考试人员、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中途退出考试人员,以及转场继续参加考试人员等进行登记,填写现场处置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考试结束后报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七)因现场检测体温或查验电子健康标识异常等不能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和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退出考试的应试人员,患新冠肺炎暂未治愈、未解除集中或居家隔离、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报考人员,以及考试期间正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一线防控工作的报考人员(凭申请人提交的医学证明或有关部门证明),经本人申请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报省委人才发展局批准后,有效期内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八)拒不配合考点疫情防控检查的应试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考试期间,严重违反我省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改正或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置。
(九)海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协调每个考点明确对接一个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并派驻一组医疗专班(临床医生、护士、防疫各1人)和一辆救护车负责驻点,发现情况做到及时应急处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该项考试工作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举行的全国统一考试,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措施。
(二)落实联防联控。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等部门要加强考点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资金保障、宣传及舆情监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强化后勤保障。考点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测温枪(仪)洗手液、消毒水等防控物资的统筹调度,保障考试顺利实施。
(四)加强咨询服务。各考点要针对考生、考试工作人中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服务,缓解考生压力和顾虑。
(五)加强疫情防控专业培训。由省卫生健康委协调市卫健、疾控部门指导和支持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选派医疗防控专家协助、指导省住建厅做好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全国统考疫情防控专业人员培训和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向考点、阅卷场所派驻医疗防控专班。
点击查看通知原文>>
2021年二级建造师招生已经开始啦,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二级建造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针对不同学员开设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及无忧通关班,为不同学员量身打造,带你高效备考2021年二级建造师。课程详情>> 马上购课>>

微信扫码关注我,实时资讯、备考
干货等你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