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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根据市职称办《关于加强我市考试类职业(职称)资格报考审核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15〕29号要求,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中:
中专学历报考的:除学历证书复印件外,本省毕业的还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的学历认证;外省毕业的还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的学历认证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须由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
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除学历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在线验证有效期须超过2017年3月1日);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校成人教育学历,须提供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军官证或退伍证原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点击下载);
(5)报考人员应提供工作单位(须含现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清单,社会保险参保累计缴纳年限应不少于报考条件中相应的工作年限(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
(6)提供的学历证书专业为“艺术设计”的考生还需提供学校盖章确认的或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课程设置表(成绩单)。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报专业)"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的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六)新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审核的时间、地点、对象详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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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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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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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上午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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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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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24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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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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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及以下学历报考(级别:考三科);
增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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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及以下学历报考(级别:考三科);
增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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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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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非报考增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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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作时间为9:00--11:30;14:00--17:00;
审核地点为南京人才大厦(北京东路63号)三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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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初审不代表具备考试资格,终审结果出来后将及时放在网站首页的“报名情况查询”中(非报名系统),请务必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