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日8:30至2021年3月10日16:30

有关事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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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职位、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职位
1.综合岗位1名,法学专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业务岗位2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专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二)遴选范围
全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完成改革的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的正科级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参公
人员。
(三)基本条件
报名
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第一学历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6.服从遴选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年龄、任职经历、工作履历计算时间截止遴选公告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8:30至2021年3月10日16:30。报考人员需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ljmzrs@163.com,发送后需电话确认资料是否符合条件(扫描件应清晰度较高、易于辨认,对模糊不清或无法辨认影响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黑龙江省民政厅
公开遴选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
4.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不低于5: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低于3:1,报名低于3:1的,与其他岗位合并或取消该岗位。
(二)资格审查
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省民政厅对网上报名进行初审,考生应及时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不能再同时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现场审查:初审通过的考生,由省民政厅人事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1)审查时间:2021年3月11日—12日, 每日上午9:00—11:30;14:00—17:00;
(2)审查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201室;
(3)参加公开遴选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及承诺书》1份,其中“单位意见”一栏需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考生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历年考核等次);
④人事部门盖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报名前所任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⑤相关资历条件的佐证材料(单位需提供考生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在龙江先锋网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单位沟通,提供解释说明或补充相关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龙江先锋网打印准考证,进入笔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权重各占50%,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综合成绩入围最后1名出现并列情况,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设60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如果某岗位全部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均未达到60分,取消该岗位遴选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