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为有效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品质,决定自2021至2023年实施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一起来看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利用3年时间,通过持续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努力使县城空间布局趋于合理,风貌特色逐步显现,集聚能力持续增强,承载功能大幅提升,环境容貌明显改观,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到2023年,基本建立完善的“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消除中小学校大班额,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达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9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2949个,棚户区改造开工17.7万套,启动城中村改造299个,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7%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历史建筑全部挂牌保护,停车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美丽街区”和“精品街道”达到100个以上,成功创建一批人居环境奖和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生态园林城)、森林城、节水城、洁净城。

主要任务
风貌特色塑造行动
1.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健全“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序编制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建立规划人口规模、三条控制线、产业发展布局、建设正负面清单等管控制度。完善总体城市设计,科学确定县城整体形态、开发强度、规划建设参数等指标,摆脱“千城一面”,打造“一城一韵”。结合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商业中心、文体中心、重要街道、沿山滨水等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打造“城市客厅”。2021年,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编制。2022至2023年,各县(市)、组团区每年完成2项以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2.彰显区域空间特色。结合沿山、沿海、沿河等地域特色和人文资源优势,着力优化形成各具特色、各显其美的县域魅力空间格局。沿太行山、燕山的县(市)重点围绕长城文化、山水人文等特色,打造城景交融的景观风貌。沿海的县(市)加强自然岸线、滩涂湿地保护,恢复自然生境,塑造由陆向海的区域自然景观体系。沿大运河的县(市)突出生态优先和文化为魂,让“千年运河、燕赵雄风”焕发“新容貌”。冀中南平原的县(市)结合河湖水系、农田林网等,形成蓝绿交织、农耕文化厚重的多彩大地景观。
3.强化历史文化传承。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利用,梳理挖掘凸显本地特色的历史文化,通过公共建筑、公园绿地、小品雕塑等载体进行展示传承。广泛动员公众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及时挂牌建档,纳入保护名录。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微改造、微更新,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人居环境。探索创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丰富文化、旅游、商业业态,打造一批特色彰显、功能完善、活力十足的示范工程。2021年,各县(市)、组团区基本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2022至2023年,持续做好修缮和活化利用工作。
4.加强城区建筑管控。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加大优秀建筑设计正面引导力度,加强标志性建筑设计监管,打造更多县城亮点和精品建筑。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强化建筑设计管理,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研究建筑第五立面形态设计,明确屋顶景观要求。严格控制自然生态、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周边建筑高度,保持视线通廊,保护好传统格局和风貌。2021至2023年,各县(市)、组团区每年打造不少于2个特色风貌建筑。

产城融合发展行动
1.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发挥县城不同资源和区位优势,推进县城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提高产业与县城资源禀赋匹配度,增强承接京津产业转移能力。深入推广“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新模式,促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集中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产业园区提档升级,为产业经济和县城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2.促进产城互动融合。有序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发展和县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要素互动共赢、良性循环。依托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统筹产业园区与县城发展,打造一批产业新城、产城融合示范区,加快推进县城新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形成互联互通、功能互补、融合发展新格局,拓展县城经济发展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