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截至目前,重庆市财政已累计安排2.42亿元用于防汛救灾,以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
据悉,为全力支持区县防汛救灾,市财政局近日印发《通知》,从强化救灾资金保障、抓好救灾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救灾资金作出安排,要求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通知》明确要求,对洪涝灾害导致群众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要应保尽保;保障洪涝灾害后防病、防疫等工作经费,确保灾后消杀、卫生防病宣传、饮水卫生监督和疫情监测等顺利开展;支持加强城乡配送和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鼓励国有企业统筹各类资金和物资,支持抗洪一线和抢险救灾紧急所需;对防灾救灾资金收付要严格审核。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当前,我市防汛已进入关键期,全市财政部门将按照“切实加强防汛与防疫、防汛与脱贫、防汛与抗旱、防汛与发展等工作统筹“部署,进一步强化救灾资金保障和调度,确保防汛救灾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一方面特事特办,及时拨付和兑付资金,决不因资金调度不到位而影响救灾;一方面专款专用,坚决防止挤占、侵占和挪用救灾资金。
重庆日报记者 廖雪梅
原标题:重庆财政今年已安排2.42亿元防汛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