㈤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照片审核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1月4日─1月25日)进行网上缴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㈥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15日至5月21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㈦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在规定的年限内,应试科目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资格证书。
㈧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96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五、考场设置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六、考试大纲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考试大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七、其他要求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每个专业共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考试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考试合格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类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类别为免1科)或1个科目(类别为免2科)的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相应专业科目(类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