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予以批准的情形
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即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七.办理流程说明
1、市住建局办事大厅1-6号窗口收验材料。八.颁发证件及有效期
颁发证件: 《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在《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加盖备案章后退回一份九.市级办事窗口及地址
市级办事窗口: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大厅1-6号窗口十.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_地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大厅咨询窗口十一.进度与结果查询
查询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