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报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仍需按报名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四)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1年5月25日10:00-5月28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
(五)网上报名或准考证打印过程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可向相应报名点咨询(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联系方式如下: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
报名点代码:5858
咨询电话:63248138、63248620
2、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长宁区武夷路150号)
报名点代码:2827
咨询电话:62515770、62525522
3、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黄浦区丽园路234号)
报名点代码:2811
咨询电话:63761027、53079383
4、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三号楼216室)
报名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4008888544、65703069
5、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
报名点代码:1208
咨询电话:64942806、64941314
(六)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务费为70元,其余两科考务费为每科60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可于2021年11月1日-20日期间的工作日(9:30-11:30,13:30-16:00)联系相应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将于3月底前发布考试相关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二)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