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昆明市(含呈贡区),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务。参考考生请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7年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此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资格复审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达标(每科成绩均达试卷总分的60%)的考生,需在云南省人事考试网上填写并提交合格人员登记表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审核点”进行复审。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见附件)、身份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云南省内的社保证明或暂住证(非云南户籍考生提供)及其他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复审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考生可以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规定,按自动放弃考后复审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三)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