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报名地点或考试地点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报名或考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在报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继续参加报名或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报名或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6.考生对“辽事通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朝阳市人社局、朝阳师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1-6681176(朝阳师专)
0421-2639698(朝阳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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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 阳 师 范 高 等 专科学校
2020年9月18日
原标题: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9月26日开始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