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北京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时间:5月29日、30日;北京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26日-4月1日;资格审核时间/方式:网上审核(3月26日-4月1日);网上缴费时间:4月5日-4月7日;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5日-5月28日。
一、网上报名时间
注册信息时间:即日起-3月31日
提交信息时间:2021年3月26日-4月1日
网上审核时间:2021年3月26日-4月1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5日(上午10:00)-4月7日
报名网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1年5月25日至5月28日
三、考试时间
2021年5月29日-5月30日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 2021 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京人考发〔2021〕6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 2021 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8 号),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4〕66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21 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 个科目。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级别(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 1,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7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8 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5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 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 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1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 年。
(二)免 2 科级别
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 15 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北京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