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模版见附件5)需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当前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报的工作单位不同,有多个单位工作经历的,请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中分单位进行说明,年限累计计算,并加盖现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三)学历证明材料有以下六类: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
3、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中专学历证明
(1)2005年6月后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查询认证结果页面。
(2)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特别提醒:未注册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门核验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提交资料包括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毕业证与身份证名字、出生年月不符者,请出示户口本曾用名页面的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出具单位或部门公章,如无毕业生花名册可提供毕业生录取花名册)。
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
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5、技工院校毕业证明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精神,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omaQuery.jsp)的查验结果页面;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3)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