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3号 )及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7〕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7月16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7月17日。
(三)缴费时间:2017年6月17日至7月18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六)考试时间:2017年9月16、17日。
二、考试科目
9月16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7日 上午 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