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省2021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时间为6月19日—6月20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26日,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8日—4月28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1日—6月18日,相关内容整理如下:
关于2021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9日
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20日
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7.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考生,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免试条件: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2.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考生,可免试《计量专业实物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考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的,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工作年限按照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工作或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2021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