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办理人工核查(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表):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4)相关补充材料原件。
(五)网络缴费
1、收费标准。报名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每科91元标准收取。
2、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85-699。
3、换取发票。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电子票据信息:用于确认报考人员身份、办理报名、考试以及换取纸质票据等其他业务)。报考人员可根据电子票据信息上“代开票据识别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指定银行换取打印纸质财政票据,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考前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入场,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铅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科目共2科(均为客观题),直接在考试机上作答。两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五)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请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
八、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应试人员可通过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考试用书;
附表:各报名点核查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点 核查单位 核查地址 联系电话原标题:2020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