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成绩有效年度内报考的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七、考场设置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全省17地市设置考区。
八、准考证打印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9∶00至9月17日14∶05。
九、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4。
十、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
十一、其他事项
1、成绩查询:应试人员成绩将于阅卷工作全部结束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成绩查询版块公布,请各位应试人员注意查询;
2、证书发放:应试人员在规定的周期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可以按照相关要求领取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经人社部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发放,到达我市后,将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发布相关证书办理通知,请应试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3、发票领取:请应试人员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到青岛市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人才培训窗口领取考务费发票;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违纪条款严肃处理。
附件:1. 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信息表
附件:2.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附件:4.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