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各县市区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于无法明确界定属地管理情况的应试人员,各审核报名点可要求应试人员提供在泰安本地缴纳社保的社保卡或社保缴费证明。
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9∶00至9月17日14∶05。
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报考条件、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收费标准、考试注意事项等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或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rsks.sdhrss.gov.cn/)查阅报名文件。
3、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下载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附件:1、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2、关于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