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由市中院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并按1.5:1的比例(小数点后去零取整)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拟进入考察最后一名为两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考察。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名额空缺,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采取综合素质考察和审判工作实绩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由市中院组织实施,注重审判工作业绩考察。
综合素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综合素质能力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审判工作实绩考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庭审程序把控、庭审驾驭能力、争议焦点归纳能力、庭审形象以及庭审效果等内容。审判工作实绩考察采取提取考察对象近2年业绩考核结果,并由考察对象自行提供近2年本人承办案件的庭审录像、裁判文书各1份,由市中院审判委员会进行评价。其中,考察对象因在执行、审判综合等部门工作,确无法提供庭审录像的,须提交本人承办案件的裁判文书1份或调研文章1篇,并由市中院审委会委员进行现场考察。
(四)公示及任职
拟任职人选,由市中院党组综合考察考核情况和人岗相适度等因素,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市中院和拟遴选人选所在法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任职,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任职。
四、
纪律与监督
市中院逐级遴选法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干警、群众的监督。发现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情况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对于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情况严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28-82915258、028-82915794
【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
028-82917265
【市中院监察室】
028-82917113
附:
成都中院2020年逐级遴选员额法官报名推荐表
(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下载)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白底免冠
制服彩色照片
( 岁)
民 族
籍 贯
政 治
面 貌
法律职业证书号码
首次任命
法官时间
年 月
全日制
教 育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
现法官
等级
现等级起算
时间
年 月
简
历
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奖惩情况
本院审管
部门意见
本院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家庭成员
情况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
法院
审核
意见
经审核, 同志符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逐级遴选法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意推荐报考。
(院章)
年 月
备注
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文稿:政治部
发布:研究室(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