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 附件: 1.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专业对照表 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
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缴费操作, 四、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网上报名日期为2019年7月1日~7月15日 , 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1号)精神,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不再进行审查, (三)报考条件中本科学历应严格按照专业对照表(附件2)所列专业确定是否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 八、证书发放 成绩公布期满15个工作日之后。
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
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
六、报名与审核 (一)报名网址,2018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有当年成绩合格科目,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 五、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对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二)审查材料范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同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从本考区领取纸质证书的方式,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十、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
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三)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根据通知要求网上报送相关材料,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九、收费事宜 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缴费时间为7月19日~7月24日 ,报考人员应考时,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工作满 4 年,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21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2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
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届时将向考生发送通知,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详细了解,《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