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缴费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报名点均应认真审核原件,经确认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在相关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9月8日—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后一月内至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一楼大厅(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0514-80829370
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0514-80978112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宣传处 0514-8732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