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6月16—27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27日—7月1日;网上支付时间:2017年6月16日—7月2日;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9月8日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7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 考试时间 | 9月16日 | 上午 |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
| 下午 |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 9月17日 | 上午 |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 下午 |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考点设在连云港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组织分工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参与。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