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鄂人社考[2016]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3日9:00—8月7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7月25日9:00—8月9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7月25日9:00—8月11日16: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6年9月16日9:00—9月25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
(五)考试时间
2016年9月24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6年9月25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各县市人社局负责报名工作人员8月4日前上报报名人员(新生)数据。
二、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2016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三、考试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四、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参加全科(考四科)考试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选择“增报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1、已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原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特别是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五、报名程序及办法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链接地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报名登录界面)或(湖北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