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江门市自考办咨询。
(二)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考办从2018年10月起不再统一制作卡片式准考证,之前已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能再作为参加自学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
五、参加江门自考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两证不齐或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能进场考试。
(三)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六、2020年4月江门自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考试结束后35天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的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科目名称、座位号、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复查结果请考生登陆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查卷管理—查卷结果查询”自行查询。
七、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八、其他
(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广东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
(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径向江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三)考前一周可在“江门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查询江门的温馨提示。
江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350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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