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开具发票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须携带介绍信和每个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于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办理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准考证打印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9月15、1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是:
9月15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报考人员自9月7日至13日,可登录报名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
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
(二)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五、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及科目题型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其中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作答。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报考级别为“增项专业”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六、严肃考风考纪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附件、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零一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