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入紧张的备考状态,为方便考生更好的备战一级建造师,甘肃华图教育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考试知识点:合同价款的约定,望各位考生及时查看。
一、合同类型的选择
1.单价合同
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2.总价合同
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款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3.其他价格形式
二、合同价款的约定
招标工程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不得违背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投标文件为准。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10个主要事项: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金额或比例)、支付时间(签约后一个月、开工日期前7天)及抵扣方式(按进度款的比例或金额)
2.安全文明施工费
3.工程计量与支付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约定的方式、时间和数额:按月、形象进度;计量后7天、10天内;已完工程量的70、80%。
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定与支付时间
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