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6年7月31日至8月12日按注册名登录网站(),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6年9月19日至9月23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95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均为56元。
七、其它事项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已通过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时必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区域内作答。
(五)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选择“老考生报名”,须正确填写原档案管理号,如果填写档案号不准确造成无法滚动成绩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如不准确在网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附件1:《201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程序》
附件2:《2016年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流程》点击打开链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29日
附件1: 201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程序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的。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的。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的。
(二)、增报专业报考条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上述合格人员必须进入“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模块进行报名工作。其他人员进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模块进行报名工作。
二、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31日至8月10日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年7月31日—8月10日登录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进入“考试报名建设类资格审查系统”入口申报资格审核。
(二)、注册中心网站资格审核成功后,请各位考生及时浏览注册中心资格审查是否通过,通过后进入注册中心缴费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缴费时间2016年7月31日—8月11日)注册中心缴费完成后,请及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查看审核结果,若审核通过,请按照要求及时缴纳考务费(缴费时间2016年7月31日至8月12日)。如若资格未审查或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注册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