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人社办发〔2017〕22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省部属在温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
(一)中级经济考试定于11月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方式为: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 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二)初级经济考试定于11月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方式为:
上午 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 2:00- 4: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机考)。
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2)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5)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6)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7)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第(1)、(2)条中对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二)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此项考试。
(四)应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报名条件,于7月17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的中国人事考试网(),分别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或“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两个不同的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报名系统上的流程与要求,作出诚信承诺、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专用工具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填报的信息、上传的照片,以及选择的级别、专业、考区和报名点等,务必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请妥善留存,供“考后资格审查”时备用),在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在交费前重新修改,交费后则不能再修改(报名和打印的信息,必须以交费前最后一次报名或修改的信息为准)。
已在网上报名并交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于10月30日至11月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不得离线打印或下载后修改打印),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设在温州市区。
应试人员原则上应按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进行报名。因整个报名和交费过程均由报名人员在网上完成,因此如属报名人员报错信息,传错照片,选错级别、专业、考区或报名点,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导致参加考试、信息联络、资格审查、证书制发和使用等受影响的,须由报名人员自担责任。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收费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中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60元,初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65元。应试人员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五、试题题型和相关要求
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中1个专业报考。
中级经济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应试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工具、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