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7] 159号文,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目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全国经济 专业技术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140分 |
84分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140分 |
84分 |
重庆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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