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主板市场——国内最重要的证券市场,一般对企业的资本条件、盈利水平等指标要求都比较高。
20.中小企业板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了鼓励自主创新而专门设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块。交易实行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遵循与主板市场相同的法律规章、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
21.竞价交易制度——又称委托驱动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开市价格由集合竞价形成,随后交易系统对不断进入的投资者交易指令,按价格优先与时间优先原则排序,将买卖指令配对竞价成交。
22.大宗交易——又称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认成交的证券交易。
23.协议转让——买卖各方依据事先达成的转让协议,向股份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的业务。
24.间接上市——又称重组上市,是指一家非上市公司通过把资产注入一家已上市公司,从而得到该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权,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原非上市公司得以间接上市。
25.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种方式,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的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企业吸收一家或更多的企业;收购则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股票或者债券等支付方式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该企业控制权的行为。与一般的股权转让交易相比,并购交易通常涉及企业控制权的转移。并购是股权投资基金常见的退出方式。
26.基金的估值——通过对基金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所有负债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评估与计算,进而确定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过程。
27.股权投资基金托管——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履行安全保管财产、办理清算交割、复核审查资产净值、开展投资监督、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职责的行为。
28.业绩报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获得超额收益后可以获得的投资收益分成,分成比例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通过协商确定。业绩报酬可以按照单个投资项目进行核算,也可以按照股权投资基金整体进行核算。
29.基金外包服务——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30.内部收益率——截至某一特定时点,基金资金流入现值加上资产净值现值总额与资金流出现值总额相等,即净现值(NPV)等于零时的折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