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 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 ㎡;
②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 ㎡(非仅首层为5000㎡);
③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 ㎡。
记忆口诀:搞死二弟仅收一万:搞(高)死(4000)二(2000)弟(地下)仅(仅首层)收一万(10000)。
10、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
记忆口诀:奸臣难防。
11、办公建筑人员密度
场所
人员密度(㎡/人)
或人员密度(人/㎡)
普通办公室
4 ㎡
1/4
研究工作室
5 ㎡
1/5
设计绘图室
6㎡
1/6
有桌会议室
1.8㎡
1/1.8
无桌会议室
0.8㎡
1/0.8
记忆口诀:四通八达,五颜六色,有议议吧(1.8),无议零八(0.8)。
12、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以及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记忆口诀:高公密、多丙密、甲乙类。
13、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1)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