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②防排烟风机
③压力开关、电动(磁)阀
全检
消火栓按钮
5%-10%
①探测器(≤100只时抽20只);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比列抽样,但抽验总数不少于20只。②手动报警器按钮③防(排)烟阀门④应急广播⑤电话及插孔
10%-20%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5樘全检),超过5樘按照比列抽检但抽验总数不少于5樘
20%
气体/泡沫干粉系统
20%-30%
①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其他各种用电设备、区域显示器:≤5台时全检,≤10台时抽5台;大于10台时按照比列抽检。
②水流指示器/信号阀
30%-50%
本部分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情况时,应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
/
设备抽检次数
电梯返回1~2次
1-2次
⑴室内消火栓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⑶气体、泡沫、干粉等灭火系统:自动、手动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他设备动作(包括关闭防火门窗、停止空调风机、关闭防火阀等)试验1-3次
⑷防排烟及通风空调
①报警联动启动、消防控制室直接启停、现场手动启动联动防排烟风机1~3次
②报警联动停止、消防控制室远程停止通风空调送风1~3次
③报警联动开启、消防控制室开启、现场手动开启防排烟阀门1~3次
⑸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的消防专用电话分机进行1~3次通话试验
⑹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另一部外线电话进行1~3次模拟报警电话通话试验
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应进行1~3次使系统转入应急状态
1-3次
主备电源自动转换3次
3次
系统工程质量检测判定标准
①系统内的设备及配件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②无国家相关证书和检验报告;③系统内的任一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无法发出报警信号,无法实现要求的联动功能的,定为A类不合格。
A类不合格
检测前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相关要求
B类不合格
其余不合格
C类不合格
系统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2,且B+C≤检查项的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二、系统维护管理
维护内容 检查周期每日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主用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1~3次自动切换试验。
(5)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①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气体、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②抽验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③选层试验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并试验公共广播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的功能,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④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
⑤送风机、排烟机和自动挡烟垂壁的控制设备。
⑥检查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⑦应抽取不少于总数25%的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季度
(1)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试验至少一次。
(2)自动和手动打开排烟阀,关闭电动防火阀和空调系统。
(3)对全部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试验至少进行一次。
(4)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年度